秦皇岛市卫生学校教学督导员遴选办法
按照《秦皇岛市卫生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(试行)》(秦卫校字〔2016〕13号)和《秦皇岛市卫生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秦卫校字〔2020〕25号)文件精神,为更好地发挥教学督导对教师教学的指导作用,加强教学督导队伍建设,优化教学督导员结构,保证教学督导工作有序、规范开展,制定本遴选办法。
一、督导员遴选
(一)遴选条件
1.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、专业技术骨干或管理干部,且有一定年限(一般不低于10年)的教学、专业工作或管理经验。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,有教学督导工作经验的教师优先。
2.热爱教育事业,政治立场坚定,关心学校建设发展,致力于教学改革,师德高尚,坚持原则,作风正派,求真务实,责任心强,富有创新精神和沟通能力,有团队协作精神。
3.熟悉教育政策和法规,了解教育规律,注重学习并吸收先进的教育思想,政策水平较高,治学严谨,长期从事教学工作或教学管理工作,熟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学工作。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专业学术水平、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教学评估能力。
4.工作时间有充分保障,能认真履行听评课、检查、评估、调研等工作职责,积极主动参加教学督导工作。
5.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总结能力。
6.身体健康,能胜任工作,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。
(二)遴选程序
教育教学督导室组织各教学部按照20%比例推荐校内教学督导员;校内正高级讲师自动聘任为校内教学督导员;校外教学督导员由驻秦高校和教育系统职业教育专家、行业企业医学相关专业技术骨干和我校退休的优秀教师推荐或自荐,拟聘任人员名单经学校审核通过后聘任为教学督导员,并建立教学督导专家库,教学督导专家库定期进行更新。教育教学督导室根据教学督导工作实际需要及教学督导员个人情况,从教学督导专家库中抽取相关领域专家开展教学督导工作。
二、督导员工作职责
(一)积极参加培训,提高督导工作能力和水平。督导员应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和学习研讨,掌握现代职业教育思想和理念,树立符合学校办学定位要求的教育教学质量观,熟悉学校有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,不断提高督导工作能力和水平。
(二)开展听评课,对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质量进行教学督导。了解教师的教学计划、教学进度、教学实施、教案准备、作业布置等情况,客观评价教师教学水平,及时向相关教师反馈问题建议,及时上交教学督导资料。
(三)开展学风督导,促进优良学风形成。深入班级,及时掌握学生学习动态,从德育渗透、学习态度、学习方法、知识掌握等方面收集学生的学习情况,引导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和主动性。将收集调研情况及时反馈相关部门,共同促进优良学风形成。
(四)开展专项调研,服务学校决策。通过专题研究、问卷调查、师生座谈、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,收集师生员工对学校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发现问题、分析原因,为学校决策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。
(五)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质量评价等教学考核评价工作,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对我校的各种评估评价工作,保证各类教学考评工作客观公正。
(六)按时参加教学督导例会,汇报工作进展,交流工作经验,报送工作材料及典型案例;定期为《教学督导简报》提供督导信息;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教学督导工作。
三、督导员工作要求
(一)教学督导员在听评课过程中要秉持公平、公正、客观的态度,有效保证教学督导质量,非特殊情况下禁止打极端分,特殊情况需注明原因。
(二)教学督导员须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,不迟到、早退,须按时参加督导例会和各级各类培训,积极开展专项调研。
(三)教学督导员须认真填写《教学督导员推荐表》,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件、资格证书等材料。
(四)认真填写《秦皇岛市卫生学校文化与专业理论课听课记录》、《秦皇岛市卫生学校实训课听课记录》,写明评价意见和建议,对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教师本人或督导室反馈。